我與上海筑雙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簽訂裝修合同,房屋面積52.58,合同金額61000元,約定12月3日開工。現(xiàn)水電工程才剛剛完工,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增項金額已達43357元,強逼簽字,不然不繼續(xù)施工。
在與他簽訂裝修合同前。我曾多次和設計師張杭(公司法人)通過面談和微信溝通過:我剛剛貸款買房,手里資金不足和就業(yè)壓力比較大,裝修預算不是很多,總價控制在6萬以內(nèi),也詳細的告訴了他房子的現(xiàn)狀和我的裝修要求,他都給予肯定的答復總價在6萬以內(nèi)可以全部完成。
設計師張杭于2024年11月25日去我需要裝修的房子內(nèi),進行了現(xiàn)場察看和測量,并現(xiàn)場再次溝通確定了在總裝修預算6萬以內(nèi)可以完成我的裝修需求,然后他給予了設計方案和報價單。前期的報價單里他說地板和板材不是很環(huán)保,因為家里有兩個兒童,我們就升級了主材,最后報價單確定總價在61000元。 因剛貸款買房加上兩個寶寶需要撫養(yǎng),生活壓力比較大,我們對裝修的總預算一直都是比較謹慎的,多次和他確認裝修過程中會不會材料不足,漏報,損耗等產(chǎn)生其他費用,他都明確回復:后期的話不會產(chǎn)生任何費用,你們只需要買點家具家電就能直接入住?;谒捌谟袉柋卮?、待人熱情,我們對他產(chǎn)生了百分之百的信任,并于2024年11月30日晚到他店里簽了裝修合同(他說這個合同是全市統(tǒng)一的,不用看,相信我就對了,這個價格一定給你們裝修的好好的,年前能完工90%,定制的柜門和移門可能需要年后完工,作為裝修小白的我們,基于看也看不懂的心理,就直接簽了字。)
2024年12月25日,項目經(jīng)理和設計師張杭通知我們說:水電工已完成,請付第二批工程款,我們馬上給你進行下一步工序。我們于當天和次日一早把第二筆工程款付于對方,現(xiàn)已付總計金額43500元。我們付款后,他們遲遲不愿意做后續(xù)的裝修安排。并于2024年12月31日項目經(jīng)理約我到施工現(xiàn)場,在施工現(xiàn)場他給了我一份項目工程變更增加結(jié)算單,總金額43357,讓我簽字確認。因從開工到現(xiàn)在,他們一直按設計圖紙在施工,從沒提前告知我哪些是增項需要我選擇和確定,我也沒有做任何變更和增加。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,突然增加了43357萬多元。我當場給予否決,不予確認。他就以我不確認為理由,拒絕后續(xù)的施工。
現(xiàn)針對以上陳述,我要求立即解除合同,并退款34000元,如未得到及時解決,還將追求違約金以及拖延時間造成的在外租房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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